1、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各级人员应积极发现、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设备缺陷属缺陷管理制度规范):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设备缺陷属缺陷管理制度规范):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
2、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6、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7、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汽机油系统、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8、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炉膛的防爆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弹簧吊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用等。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检验,存在隐患;14、现场照明强度不够,处理不及时,开关不及时;15、其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