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讲解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规范,旨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分公司本部和各下属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办法详细划分了事故等级,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并进一步细分了一般事故为A、B、C三级。同时,明确了社会影响严重的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报告标准,如涉险5人以上、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等情形。此外,规定了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要求,强调事故报告应坚持及时、准确、完整,
2、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责任者追究责任。办法还指出,分公司工会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干涉。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建筑、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等行业,特别是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和机构。本办法不仅适用于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也涵盖了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社会影响严重的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通过明确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具体要求,本办法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