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讲解了企业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目的。该制度描述了考核对象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考核范围包括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考核方式规定了年度考核和每半年考核一次的频次,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考核标准依据各级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或部门安全目标。奖惩办法中提到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并对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进行经济赔偿和行政或法律责任的追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定期评估和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行业,如化工、建筑、制造、交通运输等。该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帮助企业和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