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讲解了安全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强调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文中明确了安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在事故调查方面,该制度详细规定了不同级别事故的调查组织方式,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组组成及其成员的资格要求。调查组的主要职责包括查明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此外,还强调了事故调查组的权力,即有权向相关企业和个人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在事故处理部分,该制度指出,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对隐瞒不报、谎报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最后,要求建立安全事故档案,确保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结案等记录详实、齐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业,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施工等。该制度不仅为这些单位提供了详细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还强调了事故处理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