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例会规定讲解了公司为了确保各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的了解与掌握,协调和处理建设投资、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该规定明确电力运行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项目公司则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项目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项目公司负责人主持,全体组员参加,主要讨论和学习上级机关和分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各项决议及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针对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提出并研究整改措施。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由班组长负责召开,利用班前15分钟时间进行安全工作交底及安全教育,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安全工作及交代注意事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重
2、点内容,分析班组内外典型事故案例。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由项目公司负责人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相关要求包括会议召集者需做好资料准备,通知参会人员时明确会议内容和时间地点,参会人员需按时签到,会议决定的情况应认真执行和落实,每次安全生产会议均需有会议纪要。安全生产例会规定适用于电力行业的项目公司及其下属班组,尤其是涉及电力运行、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单位。该规定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及一线员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安全生产政策,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