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讲解了为确保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准确及时地反映井下作业环境状况,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电气仪表室、使用单位、机电部和通风队的职责范围,包括设备安装、日常管理和维护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例如,电气仪表室负责地面中心站及其监测设备、线缆的标准化管理,井下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及故障处理;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的安全、防爆和标准化管理,每天检查传感器线路及清洁传感器;机电部提供井下供电系统图和技术资料,负责固定场所监测设备的电源搭火及断电设备所需接点的接线工作;通风队提供安全监测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及监控设备回收时间,负责现场瓦斯传感器数据的比对及异常情况反馈。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矿山企业,特别是涉及井下作业的煤矿企业。该办法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提供了详细的管理规范,帮助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确保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该办法还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