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为确保2012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双线”目标管理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文中详细描述了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以及各位副科级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该制度还具体阐述了包片、包村副科级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对所包保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涵盖非法采煤采矿、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火灾、森林防火、非法加油、非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公共设施安全、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等多个方面。同时,成立了五个监管组,分别负责非法采煤采矿巡查、合法煤矿和非煤矿山检查、道路交通协管、驻煤矿督查、消防火灾及非法加油点监管等工作。此外,还成立了镇安全生产督查组,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最后,明确了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对于因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领域,特别是镇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地区和单位,旨在通过明确职责、强化监管、严格追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