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新草线提档升级工程“7.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7月26日6时30分左右在盐城市大丰区新草线(大龙桥至赵场村)提档升级工程中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1.18万元。报告详细介绍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具体信息。建设单位为盐城市大丰区兴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响水县公路养护工程处,监理单位为盐城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告还详细描述了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的立项背景、招投标过程、合同签订、施工许可等。此外,报告还详细记录了事故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车辆型号、车主、驾驶员信息以及车辆的技术参数。通过查勘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大丰区新草线提档升级工程“7.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该报告不仅为类似工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警示,也为相关单位在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建议。通过对本报告的学习和应用,各相关单位可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