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讲解了事故、事件的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该制度详细规定了事故报告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如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人员或相应负责人,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对于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在外人员发生事故当天,应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安全管理部。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和主管经理,安全管理部在24小时内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等部门。制度还强调了事故现场处置的重要性,要求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撤离现场人员,保护
2、事故现场,并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事故调查方面,项目部应积极配合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事故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确保事故原因查清、责任者处理、员工受教育、防范措施落实。此外,制度还涵盖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等内容。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编制事故通报,组织职工学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需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各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该制度旨在规范各层级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事故现场得到有效处置,事故调查全面彻底,事故处理公正合理,从而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