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隐患治理及报告制度讲解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确保装置稳定、高效、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规定。该制度详细定义了重大事故隐患的标准,将其分为A、B、C三个级别,分别对应可能造成的不同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A级隐患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情况,B级隐患指可能造成1-9人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情况,C级隐患指可能造成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或5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情况。同时,制度明确了公司
2、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安全监察部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负责人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中的职责。此外,还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应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和责任六落实,治理资金应及时报批,从安全费用或专项资金中列支。制度还具体描述了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告程序,包括每月定期排查、上报和评估重特大隐患的具体流程,以及编制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的要求。安全隐患治理及报告制度适用于化工行业,尤其是涉及甲醇生产的大型企业。该制度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法,还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理和及时处理,从而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健康。适用于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高风险作业环境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