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制度讲解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该制度规定检查人员必须熟悉管段内每个重点控制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确保心中有数。对于重点和难点工作项目,需制定控制方案,增加检查频次,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还需跟班检查和督促。若发现重点专项控制性工程未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检查人员应及时制止,并将问题记录在“安全专项检查记录”簿内,同时通知主管领导处理。此外,制度还强调,大型构造物的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并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专项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方可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涉及重点控制性工程和大型构造物施工的企业。该制度为检查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检查标准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