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讲解了施工现场职工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的规定,强调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该制度指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属于直接工程费中的现场管理费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将此费用转嫁给职工个人。对于提前竣工的工程,其保险责任将自动终止。此外,制度还要求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并规定因故停工的工程项目需及时办理停工和复工手续。保险的具体条款则按照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施工现场作业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建筑行业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该制度为确保施工现场职工的人身安全提供了明确的保险保障措施,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监督和指导施工企业落实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