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讲解了编制该制度的依据,包括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1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文章详细描述了事故的分类,按受伤轻重分为轻伤和重伤,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并列举了常见的事故原因,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文中还强调了事故上报的原则,要求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禁止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事故发生后,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事故现场应妥善保护,不得破坏或毁灭相关证据。最后,文章介绍了事故调查的程序,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调查,其他级别事故由相应级别的政府负责调查,调查组由多个部门组成,具有专业知识和专长。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行业,如建筑施工、化工生产、交通运输等。该制度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事故分类标准和上报流程,有助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确保事故调查的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