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复工调岗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全厂安全学习、安全例会、安全宣传内容。安全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一、入厂三级安全教育1、凡新进厂人员(包括外包队伍、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厂级、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工作岗位。2、未经教育擅自安排工作岗位的,各车间、班组应拒绝接收,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追究安排生产者的责任。3、劳资部门应根据职工来源及身体状况
2、分配工种,并通知安监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经安监部门认可,方能进人生产工作岗位。二、特殊工种教育1、凡从事工业电气、焊接、起重、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驾驶、锅炉、压力容器、化学危害品管理等工种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从事在本工种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2、特殊工种职工违章操作或到期不参加年检、培训,经教育不改者,安监部门有权吊消其操作证。3、各部门应经常组织特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三、复工、调岗教育1、职工由于
3、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或发生工伤事故,长病假,以及等工期满 3 个月以上者,复工上岗前,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工作。2、因生产需要而改变工种,须经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调岗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四、班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管理是厂安全管理的基础,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分期分批组织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培训学习。五、厂安全宣传教育1、全厂各生产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学习内容为上级、厂部或部门制定的安全活动材料。2、厂部、安监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把上级和厂内安全信息及时上通下达,吸取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3、厂安监部门必须制
4、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六、年度安全教育1、各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消防规程制度及安、反措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2、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工作票三种人的考试工作,并公布名单。3、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七、外委施工队安全宣传教育1、严格执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方可为上岗工作条件之一。2、外委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知道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力等从事行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定、标准。3、外委施工队安全教育工作甲方(安监科)多数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教育、考试等工作,将科教具、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所以,甲方可适当收取乙方安全教育费,每人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