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为做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我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实现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自评二、自评依据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三、机构组织我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和安全科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四、自评组职责1、负责编制实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2、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3、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4、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改进。五、自评内容1、自评每年进行一次。2、次年 1 月上旬,各部门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3、次年 1 月下旬我厂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情况,在我厂范围内进行检查评价,编制我厂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我厂厂长批准后实施。六、自评方式1、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2、自评依据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3、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治理。七、改进与完善对需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八、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九、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由安全科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