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工作考核办法讲解了为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和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安全培训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文件规定,所有从事井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上级培训中心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和实践考核,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禁止指挥生产和上岗操作。同时,文件强调了严格的学籍管理和考勤制度,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培训学员名单,并对不按计划输送学员的单位进行罚款。此外,还明确了课堂纪律的要求,规定了学员的学习行为规范,要求培训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安全培训工作考核办法适用于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危作业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通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