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二、贯彻“劳动保护法”,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提供劳动保护及有关保障用品。三、每月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提高和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四、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生产计划或方案,生产任务、优先安排。五、改善生产环境,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证施工不扰民无污染、噪音。六、保证生产安全采取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要求。七、严禁生产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八、每月召集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检查,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九、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