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讲解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方法的修订内容,详细对比了修订前后的条款变化。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作为制定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将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中的民用航空及核燃料排除在外,新增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和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具体定义。同时,修订后的办法对危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了更详细的解释,尤其是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义。此外,修订后的办法还对各行业的具体活动进行了更加详细的描述,以确保企业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条款。2019年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和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该对照表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从而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