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上石油勘探安全应急要求指南1 目的和范围为了明确海上石油作业活动过程中遇到事故或险情时所采取的应急对策,促使承包商对作业活动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为海上石油作业服务的承包商的应急管理。2 职责2.1 健康安全环保部、勘探部负责对承包商执行本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 承包商负责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制定相关的控制文件,对作业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2.3 承包商负责按本规定、国际部标准、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等效的规定开展工作。3 工作内容3.1 一般规定3.1.1 事故或险情的划分对海上石油作业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事故或险情,按照国际标准惯例,一般按其程序划分为一级
2、、二级、三级管理,具体应根据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3.1.2 应急组织3.1.2.1 承包商各级组织均应设立应急组织,明确应急工作职责。3.1.2.2 承包商各级组织应明确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3.1.2.3 承包商的安全应急预案应纳入国际石油公司安全应急管理中。3.1.3 应急设备或设施配置3.1.3.1 应急通信设备1)承包商各级应急组织均应建立应急通信网络,应配备至少两种联络方式的通信设备,随时保证通信畅通。2)配备直升机甲板的设施,其通信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合同、国际标准及作业国家的规定。3.1.3.2 救生设备1) 设施上的救生设备的配备应符合合同、国际标准及作业国家的规定。2)应按国际
3、相关标准规定对救生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3.1.3.3 船舶1)守护船应满足国际及作业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2)应急救援船舶应具有所有海区的适航能力,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3.1.3.4 直升机承包商应根据作业的海区范围、海洋环境条件、施救的难度,与当地直升机公司保持联系,必要时进行救助。3.1.4 应急撤离条件人员的应急撤离条件执行相关分级规定,撤离计划和安全措施应在安全应急预案中作出规定。3.2 安全应急信息管理3.2.1 承包商各级应急组织应建立应急资源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网站信息;2) 应急救援专家库;3) 应急设备信息;4) 气象、海况、地
4、震信息;5) 应急预案;6) 应急值班;7) 应急演习纪录;8) 应急行动记录;9) 应急工作总结。3.2.2 信息报送1)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在启动本级组织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应向其上一级组织及甲方报送事故事件信息。2)各级组织信息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接收、上报应急信息,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持续跟踪事件动态。3)突发事故事件信息报送应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送;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完毕后及时报告处理结果。4)突发事故事件信息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立即书面报告。3.2.3 突发事故事件信息报送内容应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事故事件发生的单
5、位、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事件的简要经过、起因、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事件的初步原因分析;事故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与事故事件相关的专业技术基础资料;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3.3 预案建立和管理3.3.1 承包商各级组织应依据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 结合本级组织及项目的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3.3.2 承包商各级组织应分级建立应急预案:1)承包商应根据业务实际及可能的事故事件,建立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2)承包商作业队应根据现场工作实际及可能的事故事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预案应简明、科
6、学、符合实际,并印制成应急卡供应急人员使用,做到“一案一卡。3)岗位员工应在岗位作业指导书中描述岗位应急程序。3.3.3 承包商的应急预案应处理好与国际石油公司应急预案、 作业队应急预案、共同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及作业国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接口。3.3.4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和岗位应急程序,还应有熟练的操作员工参与。3.3.5 主管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审, 通过评审后,总体预案由主要领导签发,专项预案由各分管业务领导签发。3.3.6 承包商及各级组织的应急预案应报其上级组织安全环保部门及甲方备案。作业国家地方政府有要求的,还应报地方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备案。3.3.7 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材料等发生变化或组织机构调整时,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再评审,必要时,应进行变更或修订。3.3.8 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应符合国际石油公司、国际有关标准、作业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的基本要求,并应明确后勤保障组、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组的具体人员或岗位。3.4 应急培训和演练3.4.1 承包商各级组织应针对每一个应急预案,组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