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伤亡事故的统计范围,即凡本公司各单位正式吸收的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车间、区队负责人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调查并填写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由主治医生签署伤害程度意见后交安全处存档并报告公司安委会。制度还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及责任认定,包括一般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多人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处理流程。对于死亡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安委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此外,各项目部每月需向公司报送伤亡事故月报,项目负责人需对事故登记统计的准确性负责,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虚报,否则将受到行政处分。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如化工、建筑、冶金等行业。该制度不仅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还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应对伤亡事故时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引,有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