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遂事故和三违行为管理规定讲解了进一步加强未遂事故和三违行为管理的重要性,探讨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旨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消除发生原因或斩断事故发展过程,预防事故的发生,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该规定明确了未遂事故的定义及其判定标准,包括已发生但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事件、经过风险评估发现的事故苗头、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三违”行为、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造成了一定后果但不属于等级事故范围内的事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以及本地区相关行业发生的具有参考、教育警示作用的重大事件。同时,规定详细描述了“三违”行为的定义,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该规定强调了“预防
2、为主、全员参与、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方针,建立了“齐抓共管、反应迅速、处理及时、防范措施到位”的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未遂事故和三违行为的发生。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机关、油库(站场)、加油(气)站、成品油管道、由我方管理的联营、控股企业以及承包商、承运商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包括安全部门的综合管理、零管、物流、发展规划、管道输油处等部门的条线管理和督查、基层单位的发现和查处、其他场所的管理。此外,该规定还详细说明了未遂事故和三违行为的报告流程、时间、内容及处置防范要求,确保各类未遂事故和三违行为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未遂事故和三违行为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省系统各级机关、油库(站场)、加油(气)站、成品油管道、由我方管理的联营、控股企业以及承包商、承运商。该规定特别强调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要求安全部门、零管、物流、发展规划、管道输油处等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调动广大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员工主动识别和上报日常作业中发生的各种未遂事故,并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未遂事故进行调查、界定核实、统计、分析、研究、防范以及上报等工作,对三违行为进行查处。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