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预防与处理讲解了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及其具体标准。文中指出,特种设备事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引发的特种设备灾害事故,另一类则是由其他原因导致的特种设备事故。根据国务院第549号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章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进一步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以及其他特定情形,如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导致15万人以上转移,以及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且时间超过48小时。重大事故则涉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以及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导致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还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预防与处理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企业和机构,特别是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企业。该文件还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为他们提供事故分类和处理的依据,帮助其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