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讲解了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相关规定。该法第五章第七十六条指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及时掌握企业事故伤亡情况,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从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这些数据不仅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全国安全生产动态,便于制定相关政策,还为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加强舆论监督提供了依据。这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和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使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准确、及时、无遗漏,统计方法可以按照行业、地域、伤害程度、死亡人数等标准分类。主要统计行业包括工矿企业(煤矿、非煤矿山、非矿山)、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事故(路外、路内)和航空事故。此外,还包括工伤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涉及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尤其是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同时,该法规也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工矿企业、火灾高发场所、交通运输企业等。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也需要遵守这些规定,确保统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通过共同合作,各方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