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对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监督管理讲解了新乐市公安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单位、使用校车的学校及幼儿园、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交通安全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方式、措施和程序。监督检查内容涵盖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动态监控平台的使用、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记录、车辆安全状况、客运场站安全宣传及检查落实情况等方面。监督检查方式包括依托“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分级管理和分色预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等。监督检查措施包括分类管控、召开会议、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安全提示、禁止上路行驶、情况通报、社会监督、通报表彰等。监督检查程序要求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需出示警官证或执法证件,交通安全协管员不得单独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十六对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监督管理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单位、使用校车的学校及幼儿园、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这些单位需要严格遵守文件中的各项监督检查内容和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