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H12-2003)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第三条 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四
2、条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第二章 隧道养护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 隧道养护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也可由本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兼任) ,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应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 ,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养护道班(工区)设固定隧道养护工,协助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进行检查。第六条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审核管养单位提出的隧道养护维修工作方案,督促其小修保
3、养工作的开展,考核管养单位隧道养护工作质量。第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职责:1.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2. 编制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组织实施列入计划的小修保养工作。3. 负责辖区内隧道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4. 负责审核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表,并按时上报。第八条 养护道班(工区)专职隧道养护工人职责:1. 负责每天隧道的日常检查。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道班班长汇报,由班长向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汇报,协助班长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第三章 隧道的检查与养护要点第九
4、条 土建结构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及专项检查。(一)日常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是及早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检查部位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水设施、吊顶、内装。检查内容及养护要点:(1)洞口上方边(仰)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有损坏。(2)洞门圬工体:是否存在起层、灰缝脱落、渗漏水、是否已妨碍交通。(3)路面:是否有滞水结冰现象,路面是否有病害。(4)排水设施:有无堵塞积水漫流现象。(5)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伸缩缝处有无内装起层、脱落现象(6)标志:突起标志是否有损坏,表面有无脏污影响其使用功
5、能,能否有效传递交通信息。(二) 定期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工具:钢尺、游标卡尺、裂缝观测仪、锤子、渗漏水检查用的 PH试纸、升降车、施工标志。检查内容及及养护要点:(1)洞口:仰坡上方山体是否有滑坡、岩石是否有岩崩征兆;挡土墙、截水沟等圬工体是否有裂缝、鼓肚、表面风化、下沉等现象。(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块石松动;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结构是否有沉陷、断裂现象。(3)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 ,洞顶是否有渗漏水,墙身施工缝是否有异常。对于起层、剥落,及时清除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剥落层,并在现场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注明检查日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
6、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4)洞内路面:路面伸缩缝内灌缝胶功效是否正常,路面是否有拱起、错台、断板现象。(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地漏子等各部件完好情况。(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装表面脏污程度。(7)交通标志、标线: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有无锈蚀、老化失效、缺损的标志;隧道内的标线是否脏污、破损或脱落现象,要及时更换或补充、维修或重新施划。(三)特别检查:是在隧道受到自然灾害、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四) 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检测内容分为:(1)由于外载荷作用造成结构性破坏。如衬砌变形、沉降,起层、剥落、突发性坍塌等。(2)材料劣化导致结构破损。如衬砌断面强度降低,衬砌起层、剥落,钢筋腐蚀等。(3)由于渗漏水导致结构破损。如从衬砌裂缝处渗水,影响行车安全;渗漏水导致结冰,砂土伴随流出。检查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