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采集制度一、每月月底前定时将各村道路交通基础信息(新增车辆、新增驾驶员、新增道路等)变化情况收集汇总后书面报辖区公安交警中队。二、收集上报的道路交通基础信息要及时、准确、详细,以备核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三、对交通事故信息、交通秩序混乱信息、道路安全隐患信息等要在获知准确信息后 1 小时内上报,以便及时处置。四、对每月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数据应按月进行统计,月底前分别报县安监局和所在公安交警中队。五、对上级党委、政府、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交办核查了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信息,要迅速确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