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根据贯彻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源头管理,规范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力度,现就具体细则安排如下:三不进站”指:(1)危险的不进站。(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3)无关车辆不进站。汽车站制定如下细则:(1)设立了安全检查仪对进站的旅客行包进行逐一安检,确保候车室、发车区等重要地区的旅客和营运车辆的安全营运。除安检仪外,还对有疑问的行包进行复检,保证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2)除旅客正常的出行外,拒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发车区逗留,以便车辆发车区能使营运车辆安全出站运行,汽车站在发车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确保方便安全出行和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后出站的重要保障手段。“五不出站”指:(1)超载客车不出站;(2)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3)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4)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5)“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汽车站根据以上规定,制定了如下工作规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