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渣拉运车辆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与清水河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灰渣拉运合同中的具体要求。该制度规定,灰渣拉运必须使用自卸车,并按照公司指定的路线行驶,厂内限速10Km/h,厂外限速15Km/h。车辆在拉运过程中必须用篷布遮盖灰渣并喷水,防止环境污染。若因运输公司的违规操作导致环保事件,运输公司需承担全部责任。此外,运输公司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且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事故责任均由运输公司承担。制度还详细列出了考核标准,包括工作人员资质、车辆检查、车速控制、车辆清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灰渣拉运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清水河县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涉及灰渣拉运业务的后勤管理部和保安队。该制度旨在确保灰渣拉运过程的安全、环保和规范,减少潜在的风险和责任,提升整体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