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相关规定。该制度详细列出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定义及其具体标准,并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人、部门正职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领导责任。同时,规定了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应承担的行政处分,以及对具体行为的处罚措施,如不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此外,还强调了事故发生后的调查程序,包括成立事故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决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及交通运输、消防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适用对象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了解并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