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工资管理规定为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切实保障驾驶员的收入更加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工资构成驾驶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标准为 2000 元;属驾驶员工资基础保障。2、绩效工资标准为 1000 元;由岗技补贴、安全行车、能耗考核、卫生奖、服务奖共五项组成,绩效工资实行考评考核浮动管理。二、绩效工资考核标准1、岗技补贴奖 200 元;凡驾驶员无视交通法规,因闯红灯、超速等违章造成罚款且查证属实的,每违章一次,扣该项 50 元,直至扣完为止(交警部门的处罚由个人承担)。2、安全行车奖 300 元;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事故有责的取消当月安全行车奖。3、能耗考核奖 100 元;(1)驾驶员上岗前两个月不纳入考核,第三个月起纳入能效考核。(2)驾驶员节(超)油奖罚:当月车辆油耗未超过公司规定的,能效奖全额发放。当月油耗超出规定的,视情况发放当月能效奖。4、卫生奖 100 元;凡是在公司车辆卫生管理规定和驾驶员仪容仪表、车容车貌考核评分标准考评检查中不达标的,按公司卫生管理规定处罚。5、服务奖 300 元;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查证属实的,视情况扣 50 元-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