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险情隐患整改制度一、消除事故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负责人。二、整改责任单位按照事故、险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呈报书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四、安全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和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停业整顿和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直至报请原经营许可、企业登记批准机关取消经营许可或降低企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