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险情隐患整改制度讲解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如何通过明确的责任分配和具体的整改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该制度强调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单位行政正职作为第一负责人,需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制度还规定了整改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事故、险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后,整改单位需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呈报书,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包括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甚至取消经营许可或降低企业等级。安全事故、险情隐患整改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存在较高风险的行业,如化工、建筑、矿山、交通运输等。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各单位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