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违法违法劝导制度讲解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设立交通违法劝导点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细则。该制度要求每个辖区至少选择两个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并设置醒目标志标牌。每个劝导点需配备 1-2 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劝导员需签订聘用合同并存档。为确保劝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应为劝导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装备,如反光背心、口哨、臂章、记录本等。劝导员的工作重点是在人流、车流量大的情况下,针对农村客运超员、面包车非法营运、三轮车非法载人、电动车和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载以及运输型拖拉机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并做好记录。在执行任务时,劝导员需遵守合法、公正、文明、规范、理性的原则,穿戴统一服装和反光背心,佩戴规定装备,并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点劝导。遇到交通堵塞或事故时,劝导员应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协助处理现场和善后工作。此外,镇政府需加强对劝导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和劝导能力,确保其依法履职,严禁收取罚没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违法违法劝导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交通违法劝导的劝导员。该制度旨在规范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和纠正工作,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相关单位也应参照此制度,加强对劝导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