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斜巷特种车辆运输安全规定1、特种车辆:除 1T 矿车、材料车外的扒矸机、喷浆机、充电机、移动变电站、乳化泵、开关列车、拌料车、工具车、油罐车、人行车、炸药车、电缆车及运送支架、大型设备、轨道、管子、平板车载重等,统称“特种车辆”。 任何车辆的最大载重量不得超过车辆、 车底和连接装置规定的额定载重量;超长、超宽、超高的材料、设备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特种车辆,但不得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不得人为造成车辆的超长、超宽、超高。超长:凡装车超过车体长度属超长车辆。超宽:凡装车超过车体宽度属超宽车辆。超高:一吨矿车装物料超过车体高度 300mm,平板车装物料高度超过 1600mm(自轨面起)属超高车辆。
2、材料车、平板车装单体、铁料、木料、水泥制品、金属锚杆、设备、长料等必须捆扎牢固,两侧和车体捆绑稳固,重心不得偏移,保护齐全;防止松动、窜动、刮碰人员及其它物料。2、 特种车辆一次运输最大牵引力必须按如下公式计算:式中: 最大牵引力, kg; 牵引矿车车数, 辆; 矿车的载荷, kg; 矿车自重,kg; 斜巷的最大倾角, () ; 钢丝绳单位长度重量, kg/m ; 钢丝绳沿巷道的全长, m ; 矿车的运行阻力系数,取 0.010.015; 钢丝绳的阻力系数,取 0.100.20;“”上运取“”,下运取“”。3、斜巷中进行“特种车辆”的串车提升运输,其车辆、车底和连接装置必须经过强度校验,满足牵
3、引要求,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连接装置的连接及安全系数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第 412条、414 条的规定。4、采区两道斜巷“超长”车辆间的连接必须选用钢性连接,其它“特种车辆”间连接可以选用柔性(新链环)连接。加长且刚性的连接装置、综采工作面两道的开关列车之间的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5、平巷运输超长车辆时,可用插接合格、直径 12.5mm 以上的钢丝绳头连接,电瓶车、电机车与长料之间用 1t 矿车防止碰撞。6、物件起吊时,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 15.5mm 以上的钢丝绳,插接长度不少于 3.5个捻距。7、整体设备与承运车辆间的固定,要选用直径不小于 16mm 螺栓固定。非整体设
4、备与承运车辆间的固定可以选用钢丝绳,但必须捆绑牢固,重心应位于车体中间。8、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托梁等)时,材料两端必须用直径不小于 12.5mm 的钢丝绳穿入孔内,运输其它材料(如锚杆、圆木、连杆、工字钢等)时,材料两端必须用钢板、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伤及人员和其它物料、设备等,所装物料、 所用封闭物均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 两侧和车体用直径不小于 12.5mm的钢丝绳至少 2 道捆绑牢固或相同强度的铁丝固定,重心不得偏移。9、平巷运输特种车辆时,两车间连接装置超过 2m 时不得选用串车运输。同一列车的连接装置的牵引高度和牵引中心线应一致。10、特种车辆在大巷和采区巷道
5、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2m/s, 开关列车在顺槽巷道中移动速度不得大于 1m/s。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壁的最小间距必须大于 300mm。11、特种车辆运输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措施要与现场相符,具有针对性。措施必须按报批顺序统一编号,报运搬工区、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存档。不同的特种车辆措施应分类编写,同一个品种物料及车辆的措施 3 个月编制一次,但不同运输路线应及时补充内容,并及时传达到职工。12、特种车辆入井严格执行“入井许可证”和“车辆管理牌”制度。13、大型安装(拆除)工程,运输现场必须有“特种车辆”运输专项措施。14、斜巷脱轨放置的特种车辆应锚固、防止下滑,车辆脱轨和车辆复轨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6、15、大型物件的装车力求重心和中心一致,并且用足够强度的绳索或铁丝捆牢。高度超过 1.6m,上面要铺设绝缘胶皮,以防碰触架空线。16、运输特种车辆时,必须验算牵引设备能力,制动闸、提升钢丝绳、保险绳、轨道及连接装置(勾头、马蹬、固定销、滑轮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一坡三挡齐全、灵敏可靠。17、平巷运输,人员严禁在重物两侧。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走人不走勾制度。18、运搬工区每天设专人对下井的所有车辆进行检查,车辆不完好或固定不牢固不得使用。19、综采工作面的乳化泵站、移动变电站、开关列车等停放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链环、销固定于轨道上。20、平巷运输特种车辆拿道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把所有的专用正规拿道工具(千斤顶、起道器或专用复轨装置)检查一遍,确保完好可靠,严禁牵引拿道。拿道时车辆下方要垫实垫稳,车辆两侧严禁站有与施工无关的人员,防止车辆歪倒伤人。要有专人指挥,并时刻注意观察车辆的上道情况。施工人员必须退到距车1m 以外的安全地点,用哨子作为联系方式,司机听清哨音,方准缓慢开动电瓶车。摘挂钩头必须在车辆停稳、没有运动趋势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车辆运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