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安全工作责任制讲解了工会主席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直接监督责任,强调建立监督检查委员会和群众检查组织,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解决事故隐患。文档指出,工会主席需经常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教育,负责职工到岗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同时,工会主席还需检查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三同时”审查验收,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事故处理意见。此外,工会主席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劳动保护提案的实施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不违章指挥和作业。文档还强调了工会主席监督企业遵守国家劳动时间规定的重要性,确保不随意加班加点,严格执行女工“四期”保证和其他特殊保障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工会主席有权建议停止作业。工会主席安全工作责任制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工会主席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该文档对于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劳动保护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它也为工会主席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构建更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