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地面试车安全规定讲解了民用航空器在地面上进行试车时的各项安全规定,包括试车人员、联络员、警介员的资格要求,维修基地试车的补充规定,试车地点的选定标准,试车前的准备工作,试车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以及试车结束后的恢复和检查工作。具体来说,试车人员必须持有机务维修人员执照,有相应的机型执照,从事航空器机务维修工作五年以上,并且具备良好的视力和颜色辨别能力。联络员需持有维修人员上岗合格证,并使用耳机与试车人员保持联络。警介员也需持有维修人员上岗合格证,熟知试车危险区域,并负责观察试车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维修基地试车时,驾驶舱必须有两个人,且必须配备灭火设备。试车地点应选择在土质坚硬、地面清洁、无易燃物品的区域,且不应危及其他航空器和建筑物的安全。试车前需按维修手册完成准备工作,并放置警告标志牌。试车过程中,必须确保灭火设备到位,试车人员需密切关注仪表指示和各种警告信息。试车结束后,需完成恢复和检查工作,并如实填写技术文件。民用航空器地面试车安全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公司的机务维修部门、机场维修基地、以及所有涉及民用航空器地面试车工作的相关人员。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试车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减少事故风险,提高试车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相关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试车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