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化工生产装置在大检修过程中停开车的管理要求和具体实施步骤。该制度明确了生产车间负责人作为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并规定了生产部负责停开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而生产车间则负责方案的具体落实。在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需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并报送生产部。停开车方案需经过生产部、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的逐级审核,最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方案审批完成后,车间按方案组织实施,并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检修完成后,生产车间需做好开车前的准备工作,通过生产部组织的现场检查后,方可获得大检修准开证,按照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行业的生产企业,特别是在涉及大型检修的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过程中。该制度为生产车间、生产部、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停开车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停开车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