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讲解了技术资料的管理职责、分类、保存期限、保管方式、借阅流程以及销毁程序。该制度明确了技术资料的管理由资料室负责,并详细列出了需要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包括国家和地区有关产品质量工作的政策、法规、产品技术标准、检测规程、仪器设备说明书及记录等。同时,还规定了定期保存的技术资料,如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用户反馈意见等,其保管期不少于2年。制度强调了技术资料入库时应统一编号并填写索引卡片,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此外,对于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的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非相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且这些资料不允许复制。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需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才能销毁。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资料管理的实验室、研究机构、生产制造企业及相关单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测部门、产品研发部门、技术管理部门等。该制度旨在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的生产和科研活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