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架搬运车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特种车辆运行管理,保证我厂 912 支架搬运车(以下简称 912)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优质高效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要求:1. 912 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及操作人员使用 912 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煤矿安全规程 、 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912 支架搬运车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做到持证上岗。2. 驾驶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危险源、不安全行为及操作规程。3. 912 入井作业前,必须按要求审批措施,并严格执行。4. 驾驶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作业及公司、矿、厂的相关制度规定,负责 912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5. 912
2、入井作业时应遵守入井作业措施及井下相关行车及作业规定,确保车辆安全运行。6. 除指定驾驶员外其他人员没有经过厂领导同意,不得驾驶 912 车。无证或证件不全的人员不得驾驶 912。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不得驾驶 912。7. 912 入井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等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8. 912 车前后必须粘贴车辆示宽标志,安装特殊的报警信号灯。9. 912 行车速度规定:大巷内重载时不超 10km/h,空载时不超 20km/h;进入作业地点后,重载时不超 5km/h,空载时不超 10km/h。10. 装车时,要掌握好设备的重心,尽量使设备的重心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同时
3、用专用工具捆绑,使用前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单车装运超宽、超高物件时,设备与铲板之间加有垫木,防止侧滑。11. 装卸车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指挥人员在设备倾倒半径两倍外的安全地点指挥。12. 驾驶员作业完毕后,应按要求停到指定地点交车,并填写运行及检查记录。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1. 驾驶员无证驾驶,或未带驾驶证操作 912 车辆的,对驾驶员、带班管理人员进行 200500 元处罚,驾驶员停岗培训一周。2. 驾驶员驾驶不完好的 912 车辆入井作业或无措施入井作业的, 一经发现,对驾驶员进行 200500 元处罚,带班管理人员附有管理责任。3. 驾驶员有超速行驶、拐弯处停车等违章
4、操作的,对驾驶员进行 200500元处罚,撞坏设备设施的,需负责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4. 驾驶 912 时,车辆保护装置失灵,或驾驶员故意甩保护造成车辆损坏,对驾驶员罚款 200 元。5. 驾驶员没有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 行车不行人”制度, 对驾驶员罚款 500元。6. 驾驶 912 车辆铲运货物时,没有按要求捆绑固定货物的,对驾驶员罚款200 元。7. 912 不整洁,包车人没有及时清洗 912 车辆的,对包车人罚款 50 元。8. 作业完毕后,驾驶员未按要求停车、交车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500 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驾驶员未填写记录,记录填写不规范的,给予 50 元处罚。上湾煤矿机修厂20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