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为切实把学校安全预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 预防与排查:1、岗位安全责任:学校安全各职能安全责任人为分管职能安全安全直接责任人;校长、主管副校长为本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安全大检查:每月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或大检查。由个部门、培训组负责人负责组织。3、认真坚持安全日巡查:各教练员每天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排查,并决定安全隐患整改事项。二、 报告与整改1、学校每一位教职工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安全整改责任人,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