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外来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具体安全管理措施。该规定针对厂区内施工单位车辆的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厂区管理的相关规定,旨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和安全施工。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区为甲级防火防爆区,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吸烟及一切可能产生火源的行为;进入生产区需持有厂核发的通行证,人员需经过安全教育,车辆需佩带阻火器;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进出厂车辆需进行登记、检查阻火器和物资出入厂证明,收缴并保管烟火等违禁品;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不得在厂内道路随意停放车辆;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
2、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限速要求行驶,翻斗车斗未落实不得行驶;机动车行驶平交道口时、或上方有管道厂房等处时,必须提前减速,加强瞭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一侧指挥;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做其他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车辆确需修理时原则上拖到厂外,不能移动的使用电气焊须按厂规定办理动火证。外来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及其驾驶员,特别是施工单位的车辆。该规定旨在确保厂区内道路的交通安全,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人员教育,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