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海工建造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为加强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即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涉及的电气作业,包括配电板通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他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则需遵循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在管理职责方面,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电气系统调试工艺,明确施工条件、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确保不相容作业不同时进行;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施工部门负责按工艺要求施工,并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在管理要求方面,规定了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包括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工具的检查、专项安全交底以及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船舶及海工建造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的船舶建造过程中涉及的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具体包括配电板通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他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也应参照相关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执行。该规定旨在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电气作业中的各类事故,提高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