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规定讲解了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强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文中指出,公司应设立专职安全技术员,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并成立安全行车小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协助专职人员工作。安检员需经常深入运输现场,特别是在恶劣天气和复杂路况下,提供指导和支持。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两次,检查内容包括司机的驾驶技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此外,安全技术员还需在车辆出车前进行详细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严禁出车,并做好相应的书面记录。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营运车辆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公共交通公司、长途客运企业、货运物流公司等。该规定旨在通过明确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检查流程,提高营运车辆的整体安全水平,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减少因车辆故障或操作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