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 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数量。施工区面积不超过 5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 20 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面上的安全出口。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的人数每 100 人不小于1m 的净宽计算。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250 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m4)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5)疏散走道、安
2、全出入口、疏散马道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光照度应不低于 5勒(克斯)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 11.2m。标志灯正前方0.5m 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 1lx.7)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8)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 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9)大面积涂装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10)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