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 根据国家标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均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最低坠落着落点是指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与高处作业高度有关。二、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三、 进行高处作业的各工种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切实遵守本规程。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下列疾病的工人不易进行高处作业:高血压、低血坟、严重心脏病、贫血症、颠痫等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四、 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
2、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登高前严禁喝酒,并应清除鞋底泥沙油垢。五、 脚手架、脚手板、栈道(桥) 、斜道、梯子、吊篮、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 必须搭设稳固、 材质优良、 巡回检查使用情况,这些设备必须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办理,在不能设栏杆扶手、安全网的地方,应设置安全拉绳,安全拉绳应用钢丝绳等强度大的绳索,并且生根牢固。六、 高处作业的设备,不许有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折断等缺陷。施工中的“五口(洞穴预留孔口、升降机口、门窗口、平台口、楼梯口)应设围栏和盖板,在“五口”处不得防止宜落下的料具。七、 斜道、斜跳板及操作平台上除钉有(或焊右)防滑条、或涂防滑漆外、
3、应及时清扫上面的泥垢砂石。八、 必须使用梯子、斜道登高,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部攀登,不准用起重机吊运人员。九、 操作者的受用工具,尾部应系有绳套在手腕上操作,登高时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上下梯子时应腹胸部对着梯子,一手扶竖杆,另一手抓横杆,逐级上下,不要背对梯而下;也不要一手扶梯、另一手拿工具或材料上下梯子。十、 传递工具和材料应用绳索系送,禁止抛掷,禁止从高处向下丢掷料具。十一、 禁止在脚手架上进行笨重夯击或冲击力相当大的操作,进行扳、拉、推等操作时,适当拦开两脚的间距,使身体重心下移,以防失手而坠落。十二、 脚手架和基坑上的平台不要堆放过多的材料,人员也不能过于集中,脚手架和平台负荷量,应掌握在 250 公斤/平方米以内。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架设。十三、 脚手架和起重设备上空及邻近空间如有高压线、电线,应按安全距离控制,脚手架上所有的电线与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以防漏电。十四、 六级强风和雨雪天以及夜间,一般应停止从事高处作业;如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则应由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相应的防护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