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防尘安全操作规程(1)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2)隧道施工的通风应设专职人员管理。(3)无论通风机停止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4)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5) 全断面开挖时的风速应不小于 0.15m/s, 坑道内应不小于 0.25m/s,亦不得大于 6m/s.(6)长大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1) 、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2)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碴。3) 、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4) 、隧道较长,而又无辅助导坑时,宜采用混合式通风达不到要求,应采用人工风道或风墙的巷道式、管道式通风。5) 、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若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主炮时进行掩盖或移到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