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管理及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购买环节,强调了根据施工需求严格购买煤矿允许使用的爆炸物品,并且按照公安机关核定的库存容量购买,同时需按规定审批并到指定地点购买。运输方面,分为地面运输和井下运输两部分,地面运输要求使用专用车辆并由经济民警押运,炸药和雷管需分车运输;井下运输则要求爆破工持证上岗,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需穿着防静电服装,炸药和电雷管需分开运输。储存环节,地面储存要求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于符合规定的仓库内,不得超量存放,并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井下存放时,爆破器材需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和雷管箱内,放置在通风良好且远离机械和电器设备的地方。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执行,使用安全型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混合使用不同厂家或不同批次的电雷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确保放炮前后严格检查瓦斯浓度,封泥和水炮泥需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循相关规定。爆炸物品管理及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爆破工及相关工作人员,旨在指导他们在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