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磨锯工操作规程讲解了木磨锯工在操作前、操作中及操作后的各项安全检查和操作要求。该规程强调了在工作前需检查砂轮的运转状态、防护罩的牢固性、砂轮机的接地情况以及夹紧法兰盘和砂轮之间的衬垫是否完好。同时,还要求检查开动和停止开关的操作手柄是否有故障。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卸下防护挡板或安全装置,并确保砂轮和锯条平稳接触,避免因冲击和震动导致砂轮破裂。规程还规定了托板边缘与砂轮之间的距离应大于3毫米,锯条接缝要平直,带锯接合面不得小于一个齿,有裂纹或凹凸扭曲的锯条、锯片应妥善处理。对于圆锯片,裂纹长度超过25毫米时禁止使用,25毫米以内则需经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使用。此外,带锯条的锯齿尖宽度不应超过锯宽度的1/14。工作结束后,锯片和锯条应平稳放置在指定地点。木磨锯工操作规程适用于木制品加工行业的木磨锯工,特别是那些需要使用砂轮机和锯条进行木材加工的工人。该规程旨在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适用于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更好地监督和指导木磨锯工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