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 1 条 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第 2 条 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第 3 条 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75 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 9 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第 4 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 5 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 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 8 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 23 圈
2、或用铁皮钉牢。第 5 条 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 5 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 1 厘米。螺栓必须打紧。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 16铁丝绑扎。第 6 条 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 8镀锌铁丝或塑料蔑, 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第 7 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 架子宽度不得大于 12 米, 大横杆应设四根, 步高不大于 1 8米。钢管的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第 8 条 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2 米,宽度不得大于回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第 9 条 竹立
3、杆的搭接长度和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5 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第 10 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 67 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 60 度,架子高度在 7 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第 11 条 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 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第 12
4、 条 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第 13 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l2 米,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 30 厘米。第 14 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必须绑 l-12 米高的护身栏杆和钉2030 厘米高的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网。第 15 条 砌筑用的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 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 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第 16 条 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第 17 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第 18 条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