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 土木建筑 防水工第 1 条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第 2 条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第 3 条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第 4 条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 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 80 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 2 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 70 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 5
2、米。第 5 条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第 6 条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入。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第 7 条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于砂,湿麻袋灭火。第 8 条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 80,并严禁烟火。第 9 条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第 10 条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 1.2 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第 11 条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