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竹木业安全操作规程总则讲解了竹木业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文件强调了职工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且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工需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操作对人体有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
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警示牌。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3、,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工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发生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竹木业安全操作规程总则适用于竹木业生产企业的所有职工,特别是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该规程对所有涉及竹木业生产操作的岗位均具有指导意义,旨在规范操作行为,预防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该规程也适用于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帮助他们更好地监督和管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